哪些情況下
群吊電動葫蘆需要停止工作?關于這個問題下面來聽聽獵雕起重技術人員的詳細介紹:
群吊電動葫蘆有以下情況之一時,操作人員不應進行操作。
1.超載或物體重量不清,如吊撥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體,及斜拉斜吊等。
2.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,如制動器,安全裝置失靈,吊鉤螺母防松裝置損壞,鋼絲繩損傷達到報廢標準等。
3.捆綁,吊掛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動,重物棱角處與鋼絲繩之間未加襯墊等。
4.被吊物體上有人或重物。
5.工作場地昏暗,無法看清場地,被吊物情況等。
6. 在使用電動葫蘆之前,先確認使用的環境場地是否適合起吊作業,如果工作場地光線很差,能見度很低,昏暗且無法看清場地及指揮信號是,這時候就不具備電動葫蘆作業的情況。
7. 在對起重貨物的重量和材質清楚的情況下,不要使用電動葫蘆起重作業,否則非常容易造成超載和不必要的事故。確認好貨物的重量和要起吊的貨物到底是什么后在進行起吊作業,嚴禁起吊易燃易爆物品,例如汽油、煤油、燃氣等。
8.當電動葫蘆出現故障或者零部件出現損壞的時候要停止起吊作業,應該立刻尋找專業的維修人員來維修,維修完畢確認無誤后在進行起吊作業。
對于以上這些情況下,群吊電動葫蘆的工作必須停止,解決了潛在危險隱患之后才可以繼續施工,畢竟安全性要有所保障才可以,如果您在使用電動葫蘆期間遇到了這幾個問題,請一定要重視起來。